进口水果
清关所需资料
1. 合同、贸易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
2.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 冷处理结果报告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具体根据双边议定的检疫规定)
进口肉类产品
清关所需资料
1.兽医(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预包装食品提供中文标签、外文标签原件、翻译件。
2.提供肉类收货人备案号、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号,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号及存储冷库备案号。(实际报关中,肉类收货人备案号与食品进口商备案号输入一致)
进口水产品
清关所需资料
1. 一般进口水产品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官方检验检疫证书(日本需含放射性内容)、原产地证书(日本需官方原产地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高风险,养殖,日本),预包装食品提供中文标签、外文标签原件、翻译件。同时提供进出口商备案号,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号,海关备案存储冷库备案号。
2. 远洋自捕水产品
远洋自捕水产品因无法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和原产地证,需提供下列文件:
农业部出具的确认通知(文件)和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
进口食用植物油
清关所需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
2.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卫生)证书
3.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4.申报为转基因的植物油,提供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5.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原标签和翻译件及中文标签,原标需彩印件。
如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植物油调配而成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且标签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6.产品标签标示“有机”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必须提供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7.如进口的是散装食用植物油
进口咖啡胶囊
清关所需资料
1. 合同、贸易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
2. 原产地证书
3. 植物检疫(卫生)证书(09章有检验检疫监管条件P的产品)
4. 标签原件,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每款一份,原标需彩印件
进口葡萄酒
所需清关资料
1. 合同、贸易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
需提供酒庄出具的发票,如果是国外酒商出具的,另需提供国外酒庄和酒商的发票复印件或者在贸易发票上显示国外酒庄和酒商发票编号。
2. 官方原产地证书
美国输华葡萄酒应要求其提供《葡萄酒出口证书》,日本输华酒类应要求其提供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且使用印泥印章盖章的新版原产地证明
3.标签原件,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每款酒一份,原标需彩印件
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相关规定。
进口预包装葡
进口危险化学品
所需清关资料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除正常外贸单证外,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时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
3. 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4.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为了降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合规成本,可以提前要求国外供货商提供拟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MSDS)样本,在实际进口前提前
进口3C认证产品
3C认证制度
CCC即为“中国强制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生命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进口非食用动物产品
清关所需资料
1.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单证;
2.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件
3.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原件
4. 进境存储、加工、使用,存放单位注册登记(部分)
5.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部分)
进口化妆品
清关所需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单证
2.原产地证
3.提供外文标签和翻译件及中文标签,外文标签需彩印件。
4.特殊化妆品提供注册号,普通化妆品提供备案号,海关对进口化妆品批件及备案凭证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进口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进口范围
1.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2.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现行实施的分类目录为2017年8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中所附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进口的医疗器械应是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
4.旧医疗器械禁止进口
依据《公布禁止进口的旧
进口干坚果食品
清关所需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
2.原产地证
3.植物检疫(卫生)证书,如双边协定的进口产品,其证书格式及内容还需符合具体议定要求。()
4.预包装干坚果需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相关规定。
进口冷冻蔬菜
清关所需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
2.原产地证
3.植物检疫(卫生)证书,如双边协定的进口产品,其证书格式及内容还需符合具体议定要求。
4.预包装产品需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相关规定。
5.转基因产品,需提供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旧机电产品
申报要求
1、旧机电申报品名在名称后面加“(旧)”字样,属性选旧品,并在报关后凭海关出具的检疫处理通知书,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在口岸做卫生处理。
2. 需如实申报旧机电的原值、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残值率,供海关作审价参考。
3. 如实申报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并在货物口岸放行后及时联系目的地海关查验部门实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安装使用。
进口再生塑料
报关所需资料:
贸易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等基本单证
如享受协定税率,需提供贸易发票正本及原厂商发票
如该HS可享受协定税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优惠原产地证
进口木材
清关所需单证
1. 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等一般单证
2. 码单
3. 原产地证
4. 植检证
进境原木不带树皮的,应当在植检证中予以声明。进境原木带有树皮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并在植检证中注明除害处理方法、使用药剂、剂量、处理时间和温度。
5.国外出口CITES公约证书(如涉及CITES公约管制树种必须提供,并在发货后凭此证书及时到国内濒管部门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修理物品
修理物品是指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货物、物品。包括:进境修理和出境修理。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进出境维修,不适用监管方式”修理物品”。分别适用来料料件退换(0300)、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料件退换(0700)、进料成品退换(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