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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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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

发布时间:2021-08-05  点击量:1452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判断所进口化工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1. 通过确保合规的安全数据单MSDS,获取产品是否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信息,可作初步判断。

a. 安全数据单第2项危险性概述中的相关描述

   GHS危险性种类和类别,标签要素(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

b. 5项组成/成分信息

根据CAS号,查询是否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

c. 14项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UN编码,危险货物分类,包装类别等危险货物信息

2. 如果有该化工品的正规实验室鉴定报告,以该报告为判断依据。

 


 .所需清关资料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除正常外贸单证外,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时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

3. 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4.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为了降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合规成本,可以提前要求国外供货商提供拟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MSDS)样本,在实际进口前提前核查标签和MSDS是否符合我国相关要求,避免因不合规带来的通关以及贸易风险

 


.报关单填制要求

根据产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分别选择代表“危险化学品”和“普通化学品”的检验检疫编码对应名称

2)与危险化学品用同一HS编码的非危险化学品应在“货物属性栏”选择“非危险化学品”。

3)如该货物属于危险货物,应如实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如不属于危险货物,则在“危险货物信息”栏中“非危险货物”栏选择“是”,“危险货物信息”其他栏目无需填写。

4)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货物的货物应在“货物属性栏”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或“件装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信息”栏中“非危险货物”栏选择“是”,“危险货物信息”其他栏目无需填写。

5宁波口岸进口集装箱危化品都由北仑海关驻穿山办事处查验二科负责查验事宜,“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均需填写385430北仑海关驻穿山办事处,存放地点填写永港海安。

 


.具体清关流程

 

1.如该化工品运输上属危险货物,需在船舶到港前提前做海事申报(散货船危化品由船代申报)

可根据提单上是否显示有危险货物UN编码,分类,包装类别信息及MSDS第14项运输信息进行判断

2.进口危化品基本需批批查验,收到布控指令后,先在货物申报模块的检验检疫无纸化-电子数据申报,上传《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和监管区外查验申请表,等待查验科预审通过后,再联系危险品监管场所预约查验。

3.查验放行后,需提供纸质设备交接单,提货单,放行通知书,并安排危险品车辆到危险品监管场所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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